2010年预拌砂浆添加剂、生产设备、物流设备推荐产品评选办法
摘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预拌砂浆添加剂、生产设备及物流设备产业市场,强化行业自律,倡导生产和使用高质量产品,创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环境,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周到服务,推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运用,向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推荐可信产品,促进预拌砂浆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质量协会章程、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建筑材料委员会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010年预拌砂浆添加剂、生产设备、物流设备推荐产品(以下简称“推荐产品”),是预拌砂浆行业的年度荣誉奖。
第三条 评选活动由生产、销售预拌砂浆添加剂、生产设备、物流设备的企业自愿申报参加,在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建筑材料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预拌砂浆推广部具体负责实施。
第四条 活动设组委会和专家评审组,组委会设在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预拌砂浆推广部。“推荐产品”名单将在2010’第四届中国国际建筑预拌砂浆生产、应用技术研讨会期间公布。
第二章 产品范围
第五条 本次活动评选的产品范围如下:
①.可再分散乳胶粉;
②.纤维素醚;
③.预拌砂浆生产设备;
④.预拌砂浆物流设备。
第三章 企业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参加评选活动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须是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会员单位,并正常履行义务;
三、应通过2008年工商和税务年检,无不良相关记录;
四、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独立实验室,检测设备齐全,配有专业、技术职称搭配合理的专职试验人员与技术服务人员;
五、拥有良好的服务支持体系和良好的企业声誉;在2008-2009年期间未发生质量诉讼,未出现与质量、服务相关的不良社会反映、重大投诉记录和较大质量事故;
六、按时完成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报名。
第七条 取得销售代理资格的单位可以代理申报,但须获得生产企业的申报委托书。
第四章 产品参评条件
第八条 参评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申报产品须已经批量投产并实际使用超过一年。
第九`条 参评产品年销售量不应小于下列数量(含所列数量)。
一、可再分散乳胶粉:
1、年设计生产能力不少于5000吨;
2、2008-2009年期间年平均销售量不低于4000吨。
二、纤维素醚:
1、年设计生产能力不少于20000吨;
2、2008-2009年期间年在预拌砂浆行业平均销售量不低于2000吨。
三、预拌砂浆生产设备:
1、截止到2009年底市场保有量不小于10台套。
四、预拌砂浆物流设备:
1、截止到2009年底散装筒仓市场保有量不少于50台套;
2、截止到2009年底背罐市场保有量不少于5台套;
3、截止到2009年底运输车市场保有量不少于5台。
第五章 申报程序和资料
第十条 申报程序:
一、申报推荐产品评选活动的企业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砂浆推广部领取,或在中国砂浆网(www.mortar.cn)上下载《2010年预拌砂浆添加剂、生产设备、物流设备行业推荐产品评选活动申请表》;
二、于2010年1月31日前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砂浆推广部递交《2010年预拌砂浆添加剂、生产设备、物流设备行业推荐产品评选活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申报资料:
一、申报资料总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二、《2010年预拌砂浆添加剂、生产设备、物流设备行业推荐产品评选活动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申报企业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四、申报企业的相关生产线验收资料复印件一份;
五、申报企业的实验室条件介绍、检测设备清单、试验人员与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及职称复印件各一份;
六、参评产品介绍及投产后的年度销售量统计表各一份;
七、参评产品的型式检验有效报告复印件,一品一份;
八、每一个产品两个以上用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各一份,附带用户联系方式一份;
九、与申报企业参评产品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企业质量管理认证证书、产品得奖证明、相关项目的产品交接货单据或记录等)复印件各一份;
十、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所有资料用A4纸汇编装订成册。
第十二条 申报企业须对所申报内容的知识产权负责。
第六章 评选程序和组织
第十三条 评审包括初审、征集意见、复评和终审四个阶段。
一、初审。由预拌砂浆推广部对申报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参评条件的产品,发给申报企业“评选活动入围通知书”。
二、征集意见。由预拌砂浆推广部对入围产品向使用单位发放《产品质量使用情况调查表》,作为复评的重要依据。凡有重要意见和投诉的,须予以查实。重要意见和投诉属实的,即取消产品的参评资格。
三、复评。由预拌砂浆推广部委托专家评审组对候选产品进行检查,综合检查结果、征集意见、申报资料等做出复评意见,并向活动组委会提交终审名单。
四、终审。活动组委会提出公示名单,于2010年3月上旬通过中国砂浆网、《中国砂浆》杂志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最终产生“2010预拌砂浆添加剂、生产设备、物流设备行业推荐产品”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 为保证评选过程严格、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地进行,专家组由从事预拌砂浆生产、应用的专家中随机抽取。
第七章 评选依据
第十五条 以国家、行业的企业产品标准为产品质量评定的直接依据。
第十六条 以政府管理、监督职能部门和其他相关机构、部门对产品的评价为产品社会信誉情况评定的直接依据。
第十七条 以采购方、用户对产品供货、使用和售后服务的反映为产品使用情况评定的直接依据。
第十八条 以评审专家组的检查意见和综合意见为评比的综合得分。
第十九条 分值分配为:质量评定30分,使用情况评定15分,信誉情况评定30分,评审专家意见25分,总分100分。
第八章 公告
第二十条 在2010’第四届中国国际建筑预拌砂浆生产、应用技术研讨会期间召开颁奖大会,发放奖牌、证书。
第二十一条 授权使用“2010年预拌砂浆添加剂(或生产设备、物流设备)推荐产品”字样。
第二十二条 推荐产品名单在中国砂浆网、《中国砂浆》杂志以及其他社会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二十三条 推荐产品研讨会上展示,奖牌在“中国(北京)国际预拌砂浆技术与产品展览会”展出。
第九章 费用
第二十四条 报名评审免费。
第二十五条 每个获选推荐产品需缴纳宣传费5000元。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获得“推荐产品”称号的产品,凡出现重大服务投诉或明显质量事故的,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建筑材料委员会有权决定撤销其产品所得的荣誉,收回相关的奖励证明。
第二十七条 在评选中和评选以后一年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评选的资格或收回其获得的相关奖励证明,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
第二十八条 活动中如有发生争议,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预拌砂浆推广部受理。对处理结果不满,可向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建筑材料委员会申诉。
第二十九条 活动设监督电话:010-83557323。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砂浆推广部负责解释。
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建筑材料委员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
2010年1月
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mortar.cn/Download.asp?fid=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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