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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设计—窗墙面积比和外窗气密性等级要求

   编辑:文武  邮箱:info@mortar.cn
2018-10-17 16:26:17 保护色:默认白 牵牛紫 苹果绿 沙漠黄 玫瑰红 字体:小字 中字 大字 点击数:0

摘要:1) 公共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0。屋顶透明部分的 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当不能满足规定时,必须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GB/T

1) 公共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0。屋顶透明部分的 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当不能满足规定时,必须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GB/T7106 规定的6 级,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GB/T15225 规定的Ⅲ级。

2)居住建筑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超过《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4.1.5 条的规定数 值。当不能满足规定时,应调整各部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使建筑物的耗热量符合规定的指标。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GB/T7106 规定的6 级。(标准中原规定的4 级相当于现行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 规定的6 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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